作者:單厚之/媒體工作者,長期主跑國會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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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8連假期間,政務委員張景森提議,將中正紀念堂改為立法院,引發了一些討論。類似的提案過去其實曾多次有不同的人提過,但今年是民進黨完全執政後的第一個二二八,又適逢中正紀念堂「去蔣」的新措施,所以引起了更多的關注。

要將立法院遷到中正紀念堂,我們必須要先釐清的是,背後的目的、想法到底是什麼?是要懲罰立法院?還是獎勵立法院?是要羞辱蔣介石?還是彰顯蔣介石?是要和深藍的群眾和解、對話?還是只想激怒他們?對於綠營的支持者,又想要達成怎樣的效果?

今天如果要羞辱立法院,其實不用遷到中正紀念堂,遷到山豬窟、福德坑、第一殯儀館,可以羞辱的更徹底、更大快人心。今天如果要彰顯民主的價值、獎勵立委諸公,那立法院爭取許久的舊空總信用貸款比較那塊地,其實遠比中正紀念堂更單純、合適。

當然今天執政的民進黨,不可能是想要榮耀蔣介石。但若只要修理蔣介石,直接把中正廟拆了,還給人民自由廣場,既省錢、又省事?也沒有非要遷建立法院的理由。

張景森說:

「一個紀念獨裁者的空間可以轉變成民主象徵的國會,本身就是台灣民主發展成就的一部分。」

過去提出類似主張的人,也都提到中正紀念堂有充分的陳抗空間,符合民主國家國會的需求。但他們也都忽略了,陳抗空間是國會的條件之一,但並不是充分條件。個人信用小額借貸利率比較

中正紀念堂的面積是25萬平方公尺。北京的天安門廣場,曾經號稱是「世界最大的廣場」,也不過44萬平方公尺。2300萬人的國會,卻擁有世界數一數二的遼闊陳抗空間,難道不荒謬嗎?這真能彰顯台灣的民主嗎?

提出類似訴求的人,只知道接受陳抗是國會的義務,但對於國會的其他功能與要求,卻是一知半解。

國會需要陳抗空間、國會也不能離被監督者太遠,所以搬到關渡平原、福德坑、山豬窟,都不太理想。至於那些主張「國會遷都」到台中的,更是莫名其妙到了極點。以立法院專案報告浮濫的習慣,立法院開議期間,大小官員都全部塞在高鐵上,什麼事都不用幹了。

中正紀念堂的距離沒有問題,但空間的問題很大。立院內部行政單位的需求不談,光立法委員開會需要的空間,就至少需要一個能容納113名立委開會、質詢的議場。看起來現在蔣介石坐著的那個空間,其實就很適合。

但除此之外,立法院至少還需要10個以上的中大型會議室,連同備詢的官員、助理、媒體在內,每個都要能容納100至200人。除此之外,還要有113間的委員研究室。

一般人會覺得,中正紀念堂的建築很雄偉,立法院需要的空間並不大。但如果要把現在的立法院塞進中正紀念堂,恐怕還至少得要另外蓋個一、兩棟的會議大樓跟委員會館;而且理論上,還得把委員宿舍一併搬到園區之內。

民眾會支持拿自己的納稅錢,為立委諸公大興土木嗎?

再則,如果立法院真的搬到中正紀念堂,兩廳院要留、還是要搬?不動。陳情抗議都擠在國家最高藝術殿堂前,適當嗎?要動。藝術讓位給政治,又能搬去哪裡?

簡單想想就知道,真要把國會搬到中正紀念堂,修改空間、新建建築的經費,比起打掉重蓋一個國會,也便宜不了多少。這些人之所以主張把立法院遷到中正紀念堂,並不是真的覺得立委諸公們,值得一個更好的國會,希望彰顯民主的價值。而是認為,羞辱蔣介石的本身,民主的價值就已經獲得彰顯。

遷建國會等論述,不過是這些人的遮羞布、擋箭牌,假裝自己既理性,又對民主價值有深刻的體認。但實際上就是不敢光明正大的主張拆中正廟,只要「詛咒別人死」,要這些立委諸公來背黑鍋而已。

若真要討論行政機關的功能與歷史意義,原本是日本總督府的總統府、空間嚴重不足的行政院,都有比立法院更急迫需要遷建的理由。如果民進黨真能完成廢監察院的承諾,立法院與一街之隔的監察院加起來的空間不僅相對完整,也會比現在寬敞許多。

蔣介石的形象不好,立法院的形象其實也好不到哪裡去。真的要「去蔣」,就明白、大方的說,至少還有一半的民眾會支持;用似是而非的理論,非要繞了一大圈、拉立委諸公墊背,反而更難說服民眾。

本息平均攤還法

每期償還固定的本息總額,但本金與利息所佔比例每期都不同,本金部分逐漸增加、利息部分則逐漸減少。

放款

是金融機構授信業務的其中一種,依期間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授信、中期授信及長期授信,除此之外也可分為擔保授信及無擔保授信。

股票質借

當手中持有股票又有短期資金週轉的需求,可向銀行提出申請股票質押貸款,經銀行核淮後申請人持「證券存摺」向集保公司辦理質權設定完成後,銀行即可撥款。

信用評分

信用評分為衡量信用申請者違約或逾期風險所計算的一種數值。放款機構利用它對所有申請信用的消費者加以排序,決定信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,及其可貸款金額與適用利率,銀行會依申請者的年資、薪資等等做一個快速篩選,一旦分數不足,即無法申請貸款。

保單借款

保險人有資金需求時,可以用自己的保單來向保險如何貸款買車公司質借,只要被保險人投保超過一定期間,保單就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,保戶即可提出申請保單質借。

帳戶管理費

銀行為節約成本所訂定,若存戶存款金額未達銀行標準,又沒有辦理銷戶,銀行就會收取帳戶管理費。一般申請貸款而辦理的帳戶,也會收取帳戶管理費。

票貼

憑未到期票據去銀行辦理貼現,但銀行通常會接受的客票必須是公司皆為正常營運的應收票據,此種借款方式即是「調現」、「票貼」。銀行通常僅會給予票款約八成的貸款額度,並需要以客票當作副擔保品,以票到期所回收的票款,來作為還款來源。如急需運用到現金,就可拿還未到期的票據先去銀行做抵押,換取資金靈活運用。

連帶保證人

按實務上的判例,連帶保證人等同於債務人,民法中未有信用貸款利率試算「連帶保證人」的規定,針對連帶及保證於民法中的相關規範有債編第四節「多數債務人」與第二十四節「保證」兩種定義。

連帶債務(即多數債務人)乃出自於民法§272條:數人負同一債務,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,為連帶債務。而保證之意義係出自於民法§739條:稱保證者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。但保證人尚擁有先訴抗辯權,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以前,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(民法§745)。

由於保證人尚有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保障權益,債權人針對債權保全時需先對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,待無效果後,方能對保證人之財產強制執行,債權回收上需耗費不少時間。故債權人多在契約中將保證人附帶「連帶」二字,使保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,該筆債務成為連帶債務,造成連帶保證人與主借款人負同一債務的狀況,致達成民法§272條之要件。而連帶債務之債權人,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,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,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,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(民法§273),因此在法律關係上,連帶保證人等同於連帶債務人。

銀行借錢條件循環型貸款

貸款依還款方式可分為本息攤還貸款與循環型貸款,本息攤還貸款為核貸後依約定的貸款年限,按期攤還每期償還本金及利息;而循環型貸款則是指銀行核定一個額度,於額度內循環動用的貸款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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